近日有员工即将升级成为父亲,关于生育保险向人事部咨询,人力资源部关于此问题向所有员工解释:
一、生育保险上缴比例:
1、 机关及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.6%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。
2、其他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%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。
3、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二、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:
1、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,员工缴费累计13个月以上;
2、员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;
3、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,或在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。
三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二项:
1、生育医疗费、计划生育手术费,定点医院生产时即可直接划扣;
2、生育津贴、营养补助于生产后一年内到指定区域社保局申领,批准后会直接汇入公司账户,具体发放方式由公司决定。
相关法律条文参照《关于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》和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。